关于办理2013~2014学年学生走读的通知
各班级:
根据《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》(教社政〔2004〕6号)和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》(教社政厅〔2005〕4号)的有关规定,结合我校住宿实际情况。同时,考虑到部分同学的特殊情况,部分同学可在家长认可同意的前提下申请办理走读,具体条件如下:
一、天津籍学生(符合其中条件之一即可)
(一)家住学校附近,或地铁沿线,交通便利能及时到校学习。
(二)家长同意走读。
(三)患病处于治疗期间,或其他原因需家人陪护。
二、外省市学生(符合其中条件之一即可)
(一)患病处于治疗期间,或因病需家人陪护。
(二)或住在天津亲戚家(须征得家长同意)。
(三)因考研学习或工作,家长同意校外住宿。
各班级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严格把关,所有申请走读的学生须提供相关证明(手写),对弄虚造假者除取消走读资格外,还要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。信息学院各班通知拟走读学生于2013年6月10日前到新葡的京集团4321办公室提出申请,填写一份《新葡的京集团4321学生走读申请表》,过期不候。
成功办理走读的学生,须在本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,办理有关离宿手续,立即离宿。
新葡的京集团4321
2012年5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