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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办理2013~2014学年学生走读的通知
2013-05-14 08:54   审核人:

关于办理2013~2014学年学生走读的通知

班级

根据《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》(教社政〔2004〕6号)和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》(教社政厅〔2005〕4号)的有关规定,结合我校住宿实际情况。同时,考虑到部分同学的特殊情况,部分同学可在家长认可同意的前提下申请办理走读,具体条件如下:

一、天津籍学生(符合其中条件之一即可)

(一)家住学校附近,或地铁沿线,交通便利能及时到校学习。

(二)家长同意走读。

(三)患病处于治疗期间,或其他原因需家人陪护。

二、外省市学生(符合其中条件之一即可)

(一)患病处于治疗期间,或因病需家人陪护。

(二)或住在天津亲戚家(须征得家长同意)。

(三)因考研学习或工作,家长同意校外住宿。

班级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严格把关,所有申请走读的学生须提供相关证明(手写),对弄虚造假者除取消走读资格外,还要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。信息学院各班通知拟走读学生于2013年610日前到新葡的京集团4321办公室提出申请,填写一份《新葡的京集团4321学生走读申请表》,过期不候

成功办理走读的学生,须在本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,办理有关离宿手续,立即离宿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新葡的京集团4321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2年5月1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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